【招募公告】諮商中心招收112學年度實習心理師
一、目的
(一) 提供心理相關系所研究生諮商全職實習機會,以培養諮商專業人才。
(二) 增進實習諮商心理師對社區諮商工作運作之熟悉。
(三) 提昇實習諮商心理師心理衛生推廣、個別諮商與團體諮商工作能力。
二、 全職實習資格
(一)資格:國內外輔導、心理等相關研究所在學滿兩年(含)以上之研究生,需修習諮商輔導相關課程,符合心理師法實習規定者。
(二)時間: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。每週實習時數32小時。
三、 實習內容
(一)行政實習:各項諮商行政、心理課程推廣規劃及協助。
(二)初談工作:瞭解並熟悉社區諮商初談制度與內涵,並實際執行之。
(三)個別諮商:機構督導下進行個別諮商,逐步建立自己的諮商風格。
(四)團體諮商:機構督導下進行心理成長團體方案規劃與執行、團體歷程觀察。
四、 實習督導
(一)專業諮商督導:實習諮商心理師應接受每週1小時的個別諮商督導,督導人選由本會聘請擔任。
(二)團體諮商督導:實習心理師擔任團體諮商或輔導活動之帶領人,應接受2次督導,提供團體活動設計及歷程討論之專業學習,督導人選由實習心理師自行尋找或本會推薦擔任。
(三)研習訓練:每週平均2小時的相關訓練,包括團督、個研、專業研習、讀書會、工作坊。
(四)行政督導:每月至少1-2次團體行政督導或中心會議,以及不定期個別行政督導,督導人選由本會專職人員擔任。
五、相關權利與義務
(一)本會於實習期滿後,將針對合格者授予實習證書。
(二)實習紀錄:按時完成工作紀錄、個諮(團諮)紀錄、實習報告。
(三)實習期間,需依諮商中心排班準時出席;如有請假需求,以不影響諮商中心之行政運作為前提考量。
(四)實習生應遵守本會相關規定與諮商專業倫理。
六、招募名額
1-2名全職實習心理師
七、實習心理師甄選方式
(一)參與甄選必備文件:
●履歷表(含基本資料、諮商相關經歷)
●自傳(簡短自傳)
●實習計畫書(含實習目標與期待)
●研究所歷年成績單
●目前就讀學校之全職實習辦法
(二)收件截止及面試時間:
1. 111年12月16日(五)15:00前,請以E-MAIL寄至:萬心理師信箱 irinita@shiuhli.org.tw(信件上請註明甄試全職實習生)
2. 徵選者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後,由本會將於12/22(四)電話通知面試。
3. 面試時間111年12月26日(一),確切個別時間另行通知。
(三)如有疑問請電洽諮商中心:(02)2363-5939轉35